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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云服务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易点云网站(www.edianzu.com/www.edianyun.com)的经营者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易点云"或"乙方",包括其关联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为"甲方"),共同缔结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有效契约。甲方在使用易点云网站服务之前,乙方已提示甲方充分阅读本合作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阐释。甲方确认已经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的全部内容,甲方下单或者访问乙方网站即视为甲方已接受本合作协议及此后乙方不时更新并在官网公示的协议。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1. 协议构成与适用范围

1.1 通用条款(第一部分)适用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类型。专用条款第一章仅适用于IT设备租赁;专用条款第二章仅适用于IT技术服务。

1.2 本协议由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共同构成完整的协议。

2. 定义

2.1 服务设备:指乙方为满足甲方办公IT需求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主机、显示器等。

2.2 办公IT服务:指乙方为满足甲方办公IT需求而向甲方提供的IT服务,包括但不限于IT设备使用服务、IT技术服务(上门或远程IT设备维护服务、IT硬件升级或更换服务、网络服务等)等服务。

2.3 订单:指甲方在易点云官方网站(www.edianyun.com)或小程序等客户端应用上提交的,并经乙方确认成功的乙方提供办公IT服务的电子订单。

2.4 易点云账号:指甲方在易点云官方网站或小程序等客户端应用上注册的账号。

2.5 服务期:指服务起始日至订单中所标明的服务结束日之间的时长。

2.6 服务起始日:指官网订单物流信息显示的预计送达之日或订单中的IT设备经甲方签收日的次日,以孰晚日期为准,甲方应于乙方发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逾期未签收的,以乙方发货后第7个工作日作为本条所称签收日。

2.7 服务费:指设备使用服务费、技术服务费、调整项服务费之和。

2.8 调整项服务费:包括提前终止服务费、运费、维修费等以乙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

2.9 保价费:指服务中若发生IT设备运输,由承运方实际收取的保价费用。投保方需按订单所列对应设备的"保证金"金额作为保价金额。

2.10 日:指自然日,月:指自然月。

3. 保证金

3.1 甲方可申请免保证金额度,具体额度以乙方审核为准,但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质、履约情况、企业信誉等条件调整甲方的免保证金额度,具体以调整后的免保证金额度为准。甲方可用免保证金额度抵扣所需支付的保证金,实际需支付的保证金以订单为准。订单终止或服务期届满,甲方归还该笔订单项下全部设备、付清与该笔订单相关全部款项后,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至甲方易点云账号中。

3.2 乙方有权以甲方支付的保证金、服务费、预付款以及易点云账号内余额等款项等额抵扣甲方应付未付的服务费、提前终止服务费、展期服务费、采购款、违约金等款项。

4. 服务方式

4.1 乙方可提供"随用随还""固定服务期""分期销售"等服务方式。乙方自服务起始日开始计算服务费,甲方可选择"月付"或者"N年付"等付款方式,"月付"原则上于下单时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日为账单日,每月【5】日为付款日,"N年付"原则上于下单时一次性付款,具体服务方式、付款方式、付款金额、账单日、付款日以订单、账单为准。甲方支付相应服务费后,可自行通过易点云官网申请开票。双方确认,受市场行情波动、设备更新换代、技术服务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甲方每次新下单的订单价格可能存在浮动,甲方同意最终服务费以甲方于易点云官网下单时生成的价格为准。

4.2 甲方可以随时终止"随用随还"订单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如果:

(1)实际服务期≥6个月,甲方仅需按照实际服务期支付服务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服务费;

(2)实际服务期<3个月,甲方按实际服务期支付服务费,额外支付3个月服务费作为提前终止服务费;

(3)3个月≤实际服务期<6个月,甲方按实际服务期支付服务费,额外补足服务费至6个月作为提前终止服务费。

实际服务期为服务起始日至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设备之日。

4.3 "固定服务期"订单,甲方在固定服务期内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按实际服务期支付服务费,额外支付剩余固定服务期对应服务费的50%作为提前终止服务费。

4.4 甲方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服务费、提前终止服务费及其他款项(如有)后尚有剩余的,乙方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甲方的易点云账号。

4.5 "分期销售"订单,甲方签收设备之日起,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足额支付全部采购款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足额支付全部采购款后,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同意并确认,对于甲方下单时即选择"分期销售"服务模式的订单,乙方交付的设备均为全新电子设备,一经拆箱或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故该等设备被拆箱或激活后不能再行退换。

5. 到期续约

5.1 甲方应在订单约定的服务结束日前15日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订单。对于不续约的订单,甲方应通过易点云官网进行操作或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原订单于约定的服务结束日自动转为"随用随还"服务模式,甲方需按该"随用随还"订单支付服务费,甲方可随时终止该订单或该订单中某一项服务且无需支付提前终止服务费。

6. 双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须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6.2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若甲方未在付款日后5日内足额支付款项的,甲方须自付款日起按日支付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对于"随用随还""固定期限"订单,甲方逾期付款达六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订单中显示对应设备的"保证金总计"金额予以全额赔偿。对于"分期销售"订单,甲方逾期付款达30日的,乙方有权收回设备且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6.3 当甲方违反协议约定或甲方行为可能对乙方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无条件收回服务中涉及的IT设备、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并赔偿乙方损失。

6.4 乙方不承担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或IT设备引发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知识产权侵权、影响企业商誉,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7. 账号注册使用

7.1 甲方同意在易点云官方网站注册并使用其公司账号,并下达订单从而享受由乙方提供的办公IT服务。对于上述公司账号在易点云网站上进行的操作,甲方均予承认,并对账号项下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7.2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易点云账号及登录密码,若发生上述公司账号或密码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盗用等情况,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据,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及相应证据后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实,核实无误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冻结等处置措施,完成处置措施前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据等造成乙方错误处置账号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及/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 保密条款

8.1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其他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系一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所有订单服务期满后3年内有效。

8.2 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不承担保密义务:

(1)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信息;

(2)乙方之投资人、潜在投资人或债权人要求提供的信息,但仅限于提供甲乙双方间的订单信息,如订单详情、服务费、服务期等,不得提供订单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

9. 失信客户的处理

9.1 甲方逾期30日未支付款项或逾期30日未归还设备,乙方有权认定甲方为失信客户。但甲方拒绝支付或拒绝归还的,乙方有权立即认定甲方为失信客户。

9.2 甲方同意,甲方被认定为失信客户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冻结甲方易点云账号,如甲方因此无法在其账号下进行操作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不接受失信客户的服务需求;

(3)向公安机关报案;

(4)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报请将失信客户及其相关人员的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

(5)将失信客户及其相关人员的信息报送至征信机构;

(6)对于甲方支付的款项(包括甲方主动支付和/或有权机关强制执行等),在扣除其应付使用费、违约金后仍有剩余且甲方尚有设备未归还乙方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剩余款项,视为甲方以剩余款项向乙方赔偿尚未归还的对应价值的设备,乙方有权直接以该剩余款项抵扣该等赔偿;

9.3 甲方同意,因乙方对失信客户采取的合法措施给失信客户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争议处理

10.1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调查费等争端解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 不可抗力

11.1 任一方均不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引起的行为、事件、遗漏或者事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行为、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内乱或暴乱、电气、网络或通信中断、封锁、禁运、火灾、洪水、爆炸或恶意的破坏、工厂或设备故障、或任何法律、政府命令、规则、规章、指令或行业标准的变化。双方将尽合理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此类事件持续超过60天,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后取消未履行和受影响的订单。本条款不免除甲方在本协议下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12. 通知与送达

12.1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以甲方在易点云官方网站注册的公司账号中记录的最新收件地址或者联系地址为准。

乙方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刘宇轩 15712989299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西小口83号院易点云大厦。

12.2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12.3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对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12.4 合同各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3. 附则

13.1 本协议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的全部内容与双方之间关于服务合作所有先前或同期的其他书面或口头陈述、通信、谅解、承诺、订单及协议(包括任何性质的任何附带协议)有冲突的,则以本协议为准。双方明确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使用的订单将取代任何与本协议相背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在招标书、方案书、信息单和在收据、接收凭证、确认单、信函或其他文件中的条款。

13.2 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构成对此条款的放弃,亦不限制以后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如果一方放弃追究任何一条违反本协议要求的条款,不得视为放弃以后追究违反该条款的权利,也不得视为放弃追究违反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被替换为与本协议目的和意图一致的另一条款。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所使用的定义与通用条款一致;保证金、服务方式、违约、争议解决、通知与送达等本部分未约定事宜,适用第一部分通用条款;本部分与第一部分约定不一致的,以本部分为准。

第一章 IT设备使用服务条款

1. 服务内容

1.1 甲方在服务期内有权享受乙方根据订单约定提供的服务,对于IT设备拥有使用权。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IT设备使用服务,具体设备型号、数量、服务方式、服务费以甲方订单为准,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IT设备与订单中标明的一致,且能正常运行。

1.3 甲方下单的全部设备均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2. 设备使用费

2.1 设备使用服务费,占订单约定服务费总额的50%(发票内容: 租赁服务费,税率13%)。

3. 设备归还

3.1 甲方须在下列应归还日后7日内将对应IT设备归还给乙方(乙方签收设备之日视为甲方归还),否则乙方有权自应归还日起,按日收取展期服务费(每日展期服务费=月服务费÷30.5),直至IT设备归还乙方:

(1)订单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应归还日为服务期满日;

(2)乙方为甲方更换IT设备,原IT设备应当归还乙方,应归还日为甲方签收更换后的IT设备之日;

(3)协议或订单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3.2 甲方退还IT设备前,需自行格式化删除设备内所有数据。

3.3 甲方归还的IT设备的外观及性能应符合自然使用损耗后的正常状态,应能正常使用(经乙方认可的非人为硬件故障视为能够正常使用),各部件完好,配置与订单中一致且未被私自更换,外观无重大损伤,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4. IT设备运费及保价费

4.1 IT设备运费及保价费由乙方承担,但以下情形由甲方承担:

(1)对于服务方式为"随用随还"的订单,甲方在实际服务期满12个月之前终止服务;

(2)对于服务方式为"固定服务期"的订单,甲方在固定服务期到期之前终止服务;

(3)乙方为甲方维修人为硬件故障而发生的IT设备运费及保价费(如有)。

5. 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不得买卖、抵押、质押、出租、出借IT设备;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任何部位或部件(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的除外);仅限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IT设备;本合同项下的IT设备仅用于正常办公活动,不得使用其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异常写入而导致写入量超过生产商保修标准(如使用设备进行挖矿)。IT设备在服务期间非因乙方原因而毁损、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按订单中显示的"保证金总计"金额(下称"原订单保证金")予以全额赔偿。若前述毁损、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情形发生于服务期开始之日0-6个月内,赔偿标准以届时易点云官网同型号设备保证金金额与原订单保证金两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届时官网无该型号设备的,以易点云有效期内报价为准。

5.2 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或甲方所提交的订单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方。

6. 设备故障及维修

6.1 "随用随还""固定期限"订单,乙方交付的IT设备出现故障,经乙方评估系设备自身质量引发的非人为硬件故障的,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经乙方评估系人为硬件故障或其他故障的,甲方有权选择由原厂商维修或由乙方维修,甲方选择乙方维修的,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收取维修服务费;甲方选择第三方维修的,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因第三方维修造成设备毁损、灭失的,甲方按订单中显示的"保证金总计"金额予以全额赔偿。"分期销售"订单,质保及维保服务以原厂商规定为准,由设备生产商提供维保服务。

第二章 IT技术服务条款

1. 技术服务范围

1.1 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上门/远程设备维护、IT硬件升级更换、故障排查、技术咨询等IT技术服务,实际以乙方提供的服务为准。

2. 技术服务内容

2.1 服务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如下技术服务:

(1)远程技术支持:系统和软件问题的远程诊断与解决;

(2)技术上门服务:工程师上门诊断设备软硬件问题并给出综合解决方案;

(3)整机快换服务:设备出现硬件故障时邮寄快速换机,快速恢复办公使用;

(4)在租换件服务:部分设备配件(内存、硬盘、电池以及电源)故障时邮寄配件后工程师上门快速更换,具体服务标准以乙方官网为准;

(5)寄回维修服务:复杂硬件问题不方便换机时,邮寄后进行全方位检测维修;

(6)售后备机服务:设备故障期间无可用设备时,免费提供备用机,备用机可免费使用至原设备修复或更换完成,最长不超过30日。

3. 服务时效服务标准

3.1 乙方提供的部分技术服务标准:

(1)下单后设备发货服务:乙方送货上门或邮寄,货交甲方下单时的指定收货地址;上门安装调试服务:甲方单次下单设备达到30台及以上的,乙方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服务;单次下单设备不足30台的,乙方可提供远程指导安装服务,甲方如需上门安装调试的,可以通过乙方网站购买"易捷修"服务;

(2)甲方下单的"随用随还"、"固定服务期"模式的设备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的,则乙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支持:

服务期内,全国范围内可提供上门服务,乙方指定城市及区域,在甲方报修后于2-4个工作小时派遣客户专属工程师上门服务,并可于上门服务时,视具体情况提供设备操作相关咨询。上门服务或远程服务无法解决问题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全新机,由原厂商提供保修服务,乙方同时提供备用机,原设备维修完成后由甲方继续使用,甲方需同时归还备用机;非全新机,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替换设备(非全新设备)。具体保修服务以易点云官网所列为准。

(3)技术服务咨询:商品日常使用中遇到操作问题时,乙方提供电话、远程、网络协助等非上门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4)软件排障服务:商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软件故障的,乙方通过电话、远程、网络协助等非上门方式提供排障服务;

(5)特殊情况,若甲方需要额外提供加时上门服务或软件上门服务的(指非正常硬件故障上门,例如上门更改系统、安装软件、数据迁移等需求),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决定,支付实际人工费、交通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

3.2 不属于标准技术服务范围的情形:

(1)因误用、意外、进液、改装、不适当的物理或操作环境、自然灾害、电涌及不当维护或保管导致的故障或损坏(具体参考《易点云产品非正常损坏服务政策》);

(2)第三方产品、服务或行为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3)使用第三方软件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脱色、磨损和消耗;

(5)任何情况下(含正常硬件故障)的设备数据丢失或损坏;

(6)非正常硬件故障上门服务,例如上门更改系统、安装软件、数据迁移等需求(需额外收取费用);

(7)超出订单约定范围的技术服务需求。

4. 技术服务费用

4.1 技术服务费,占订单约定服务费总额的50%(发票内容: 技术服务费,税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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