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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卖方):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16号院1号楼1层111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3180629225

 

甲方在乙方官方网站(www.edianzu.com)注册账户并下单购买网站上所列的办公设备,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 订单:指甲方在乙方官方网站(www.edianzu.com)或移动设备客户端应用上提交的,并经乙方确认成功的电子订单。

2. 押金:指订单中所标明的应当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合计金额,该金额用于保证甲方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履约。

3. 原押金:指订单中设备所标明的未经减免的履约保证金合计金额。

4. 申请人:指代表甲方向乙方申请免押金额度的自然人。

第二章 采购物及价款

1. 采购详情以甲方在乙方官方网站所下的“分期销售”订单为准。

2. 付款方式: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的金额分期付款。甲方下单时应支付首期采购价款及押金(如有),此后每月【1】日为账单日,每月【5】日为付款日。若订单中有明确每期付款日的,以订单中为准。

3. 甲方可选择对公转账或自动扣款方式支付价款。若甲方选择自动扣款的,在每月付款日,乙方计算机系统将自动从甲方在乙方官方网站开设的账户中扣除相应价款。

4. 质保及维保服务:质保及维保服务以原厂商规定为准,由设备生产商提供维保服务。

5. 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全部采购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无息退还甲方已支付且剩余的押金(如有)。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按本合同及订单之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2. 甲方签收设备之日起,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未足额支付全部采购款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实施出卖、抵押、出质、出租、出借等任何侵害或可能侵害乙方所有权的行为。甲方足额支付全部采购款后,该等设备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所有。

3. 乙方对甲方及申请人的信用信息享有知情权,甲方及申请人同意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信用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运行正常的订单中所列设备,保证该等设备的硬件配置与甲方在本合同及订单中标明的一致。若乙方交付不合格的,乙方为甲方更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备。

5. 乙方不承担由设备引发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知识产权侵权、影响企业商誉,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6. 甲方同意并确认,因甲方采购商品均为全新电子设备,属于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故该等设备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第四章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在付款日支付价款或账户中的金额不足的,乙方按天收取逾期违约金,每日逾期违约金金额为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累积。甲方逾期付款达30日的,乙方有权收回设备且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要求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继续追偿。

第五章 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将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六章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仅对甲方所下的“分期销售”订单生效,不对除本合同约定方式之外的甲方下达的其它方式的订单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下达其它方式的订单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或以具体订单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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